日前,黄衢南高速公路(浙江段)工程建设用地获国土资源部批复。批复同意将该工程建设所需的991.305公顷的用地转为建设用地,其中农村集体农用地937.4068公顷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22.4234公顷、未利用地14.5431公顷、国有农用地12.5276公顷,国有建设用地4.4041公顷。黄衢南高速公路涉及衢州市衢江区、柯城区、江山市、常山县、开化县等五个县(市、区),28个乡镇,184个行政村。至此,黄衢南高速公路完成所有包括土地、环评、水保、矿产压覆等审批手续,前期工作圆满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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